沈德詠:建議對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立法
“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現(xiàn)已成為我們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法律議題,建議有關部門要對此予以重視,對相關問題盡早組織研究、論證,并適時予以立法規(guī)制。”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xié)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沈德詠圍繞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等問題,向大會提交了提案,建言資政。
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時,沈德詠說,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現(xiàn)已成為我們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法律議題,建議有關部門對相關問題盡早組織研究、論證,并適時予以立法規(guī)制。
沈德詠曾長期任職于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任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正部長級),2018年3月任十三屆全國政協(xié)社法委主任,2018年6月卸任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他還是十九屆中央委員。
談理解
減少患者經濟及道德壓力
新京報:你怎么理解“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這一話題?
沈德詠: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之一,老年人口數(shù)量最多,老齡化速度最快,應對人口老齡化任務最重。
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的迅速到來以及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等疾病發(fā)病率的逐年遞增,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已成為一個全社會亟待重視的問題。臨終關懷,是指在患者臨終前,通過醫(yī)學、護理、心理、營養(yǎng)、宗教、社會支持等方式,消除或減輕其病痛及其他生理癥狀,排解心理問題和精神煩恐,讓其內心平靜地面對死亡。尊嚴死亡,是指對患有不治之癥的病人,尊重其意愿,停止延命治療,讓其從痛苦中解脫出來。尊嚴死亡一般稱之為安樂死,其基本理念是用安寧緩和的方式給患者以臨終關懷,最大程度地減輕痛苦,讓其自愿而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
從實際看,某些罹患絕癥、瀕臨死亡的患者,明知不久于人世,仍毫無希望地承受著臨終階段的極度痛苦,其家屬目睹親人臨終前的掙扎,在感情上和經濟上付出巨大代價,醫(yī)護人員亦不得不進行努力,這一情形完全可以通過施以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方式加以避免。
所以,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本質上是一種人道主義措施,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它有利于緩解絕癥患者的痛苦,提升生命的質量與尊嚴,減少患者家庭經濟及道德上的壓力,并有助于對緊張的社會公共醫(yī)療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和利用,完全順應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和人口高度老齡化的現(xiàn)實需求。
談建議
有關部門應盡早組織論證
新京報:我們注意到,你近期組織了“安樂死”網絡調查,是如何開展的?
沈德詠:為了解當前社會公眾對安樂死的基本態(tài)度,分析、探討安樂死立法及其實施的民意基礎,我近期組織了一項網絡隨機調查。本次調查通過開放的互聯(lián)網進行,對調查對象的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及職業(yè)等不作限制。同時,為避免調查對象局限于法律圈,課題組有意識地將問卷向非法律圈投放,以保證調查對象來源的廣泛性。
調查利用微信公眾號的“投票”功能,通過設置問卷、由訪客填答問題的方式進行。在為期10天的調查中,共有1391人參與。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由系統(tǒng)自動采集、生成(對百分比結果采取了四舍五入計算)。
新京報:公眾對“安樂死”認知度怎么樣?
沈德詠:從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看,約有99.35%的調查對象表示知道“安樂死”,其中47.41%屬于“比較了解”,僅有不到0.65%的調查對象表示“不知道”。這說明,從1986年人民法院判決首例安樂死案件(陜西漢中“王明成、蒲連升故意殺人案”)引發(fā)公眾關注、討論,歷經了30多年后,“安樂死”在我國社會公眾中已有了非常廣泛的認知度。
新京報:公眾對“安樂死”的接受度呢?
沈德詠: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約有82.82%的調查對象對安樂死持基本贊同態(tài)度,明確反對安樂死的僅占4.31%。這說明安樂死(尊嚴死亡)目前在我國已具有了較深厚的民意基礎。
新京報:調查顯示,實施“安樂死”的障礙因素有哪些?
沈德詠: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在對實施“安樂死”的最大障礙因素的認識上,各有55.93%和34.21%的調查對象選擇了“倫理道德”和“法律”方面,兩者合計已占到90%以上。可見,這兩方面已成為我國實施“安樂死”的最主要障礙。此外,也有少量調查對象認為“經濟”(2.22%)和“醫(yī)療技術”(2.73%)等方面的因素也會阻礙到“安樂死”的實施。
新京報:對于民眾的認知,你認為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沈德詠:“安樂死”在我國已經有廣泛的認知度,但在知悉人員中,多數(shù)人(51.98%)對“安樂死”僅是“聽說過”,對其內涵、性質及實施方式等具體情況“比較了解”的人數(shù)尚未過半。這一狀況表明,在我國推進“安樂死”立法及實施工作,有必要采取適當?shù)姆绞剑瑢θ嗣袢罕婇_展生死觀教育,積極宣傳“安樂死”相關知識,引導人們樹立健康的生死觀,全面正確地認識“安樂死”,從而進一步筑牢民意基礎。
我建議有關部門采取課題聯(lián)合攻關的形式,組織醫(yī)學、法學、社會學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和相關實務部門人員,對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了解社會公眾的基本認知、態(tài)度立場,研究相關工作開展的現(xiàn)實條件以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等,為下一步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新京報:有觀點認為,搶救絕癥患者是孝道的體現(xiàn)。你怎么看?
沈德詠:這需要重視教育宣傳。由于受到傳統(tǒng)諱死文化的影響,死亡觀教育在我國普及工作相對薄弱,覆蓋率較低,社會公眾對死亡持有否定、回避態(tài)度,認為搶救絕癥患者是孝道的體現(xiàn)而忽視患者臨終關懷的需求和意愿,同時也是導致醫(y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建議相關部門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積極對社會公眾及醫(yī)護人員開展死亡觀的教育和宣傳,引導人們樹立健康的生死觀,包括在大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中適當增設死亡觀方面的課程,利用各類媒介向社會公眾普及死亡觀教育,呼吁公眾通過參與遺體告別儀式等進行體驗教育,推動醫(yī)學界和醫(yī)務人員更加重視患者的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
新京報:在立法上,是否應該有所體現(xiàn)?
沈德詠:無論是臨終關懷還是尊嚴死亡,都離不開法律的規(guī)范和治理。網絡調查顯示,已有84.26%的調查對象認為我國目前有必要對安樂死(尊嚴死亡)問題進行立法,這說明適時推進相關立法工作,社會公眾已經形成了較高程度的共識。
事實上,我國理論界對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的立法呼吁,至今已持續(xù)了三十余年。在司法實踐中,全國各地已先后有數(shù)十起涉安樂死案件被起訴、審判,人民法院的每一次有罪判決都引發(fā)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討論。
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現(xiàn)已成為我們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法律議題,建議有關部門對此能予以重視,對相關問題盡早組織研究、論證,并適時予以立法規(guī)制。
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本質上是一種人道主義措施,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它有利于緩解絕癥患者的痛苦,提升生命的質量與尊嚴,減少患者家庭經濟及道德上的壓力,并有助于對緊張的社會公共醫(yī)療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和利用。——沈德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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