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學者:藏傳佛教活佛轉世靈童認定必須通過“金瓶掣簽”
“‘呼畢勒罕’是蒙古語‘化身’的音譯。這個詞本來是指佛菩薩度化眾生所化生的種種形象,后來用于指藏傳佛教里高僧的轉世化身。乾隆皇帝多次在其文章里面用到‘呼畢勒罕’這個詞,他認為在漢語中應譯為‘轉世再來人’。”中國臺北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研究處研究員劉國威在談及該院策劃的“呼畢勒罕——清代活佛文物大展”時,對“呼畢勒罕”一詞進行了解釋。
在7月15日于北京召開的“藏文化傳承與宗教信仰”國際研討會上,劉國威表示,希望通過清代的藏傳佛教文物和古籍文獻的展出,呈現出清朝政府對藏傳佛教的管理,以及清代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的情況。
劉國威說,滿清入關后扶持藏傳佛教格魯派,形成對蒙藏地區(qū)的攝受。在此過程中,格魯派在蒙藏以及周邊地區(qū)成為藏傳佛教中最具影響力的宗派。因此,清宮內藏傳佛教的文物典藏頗為豐富。
劉國威介紹,展覽中關于第七世章嘉呼圖克圖的相關文物將是首次公開亮相。金瓶掣簽制度建立后, 章嘉呼圖克圖的轉世也遵循了這項重要制度,第四世、第五世、第六世、第七世章嘉呼圖克圖轉世靈童都是通過雍和宮的金瓶掣簽產生的。
圖為紀錄片《圣途》中金瓶截圖
金瓶掣簽制度,是歷經數百年形成的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中最為重要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公元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為整頓西藏事務,清朝中央政府頒行《欽定藏內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條。其中,第一條就是關于認定轉世活佛靈童的“金瓶掣簽”制度。根據《欽定藏內善后章程》,清朝中央政府特制兩個金瓶,一個用于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靈童的認定,置于西藏拉薩大昭寺,一個用于確認蒙古各部及甘肅、青海的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靈童的認定,置于北京雍和宮。金瓶掣簽制度杜絕了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靈童尋訪認定中族屬轉襲、弄虛作假的流弊。
《欽定藏內善后章程》頒行后,清朝中央政府又對金瓶掣簽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增加了批準免予掣簽等情形。無論是批準掣簽、批準免予掣簽還是批準認定、批準繼位,最高權力均掌控于中央政府,彰顯出中央政府在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問題上的最高權威。
劉國威說,展覽中很多珍貴文物表明,清朝乾隆時期制定的金瓶掣簽制度,規(guī)定在理藩院造冊登記的呼圖克圖位階及其以上的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必須通過金瓶掣簽認定。第十世、十一世、十二世達賴喇嘛和第八世、九世、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第七世熱振活佛、第六世德珠活佛等藏傳佛教大活佛都是經金瓶掣定的。
如今,活佛轉世制度作為藏傳佛教特有的信仰和傳承方式,得到中國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尊重。中國在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工作中堅持宗教儀軌、堅持歷史定制、堅持政策法規(guī)和中央批準三大原則。1995年,中國嚴格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經過金瓶掣簽,報國務院批準,完成了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禪的冊立和坐床。截至2018年,已有91位新轉世藏傳佛教活佛按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得到批準認定。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當代研究所研究員杜永彬表示,“呼畢勒罕——清代活佛文物大展”對于人們認識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的起源和發(fā)展、清朝設立金瓶掣簽制度、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歷史定制,以及清朝對藏傳佛教格魯派活佛的態(tài)度、對藏傳佛教的政策和清朝對蒙藏地區(qū)治理方略等問題,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中國西藏網 記者/王茜 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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