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偽劣獸藥做成“大買賣”,電商平臺不可失察
作者:趙志疆
近期,湖北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特大生產、銷售偽劣獸藥案,目前已抓獲涉案人員29人,在9個省份搗毀制藥廠19家,查獲偽劣獸藥3000余箱,涉案價值3000余萬元。抽樣檢驗發(fā)現,查獲的偽劣獸藥中,約98.5%的“藥品”無任何療效;還有部分養(yǎng)殖戶反映,動物吃了藥后病情加重乃至死亡。
偽劣獸藥不僅損害養(yǎng)殖戶利益,而且破壞正常的市場秩序,堪稱“行業(yè)毒瘤”。問題是,這樣的黑心生意何以跨越多省,做成了瘋狂吸金的“大買賣”?
據犯罪嫌疑人譚某交代,他從上游生產廠家采購“三無”偽劣獸藥后,集中存放在租賃的倉庫中,通過網店銷往各地。從作案手法來看,譚某扮演的是一個“中間商”角色,而網絡平臺對此難辭其咎。譚某供述:“我找人辦了張假經營許可證,上傳電商平臺后,很快就通過了審核,后來在很多平臺都開了店。”由此不難看出,網絡平臺對網店的失察,為偽劣獸藥的廣泛銷售敞開了方便之門。
獸藥產品質量與畜牧業(yè)安全息息相關,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無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獸藥的,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guī)定,生產、銷售偽劣獸藥,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盡管生產、銷售偽劣獸藥的法律代價并不低,但由于調查取證環(huán)節(jié)存在一定難度,無形中提高了入罪門檻。如果網絡平臺“門戶洞開”,更會給偽劣獸藥橫行提供便利條件。憑借一張假經營許可證,犯罪嫌疑人就能在多個網絡平臺開設網店大肆販賣偽劣獸藥,賺取不義之財,這讓人不禁疑問,在各大電商平臺上,類似的黑獸藥網店到底還有多少?
現實生活中,獸藥經營者必須獲取獸藥經營許可證才能合法開展獸藥經營活動。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和規(guī)定非常嚴格,不僅禁止經營假冒偽劣獸藥,沒有批準或未登記的獸藥,同樣在禁止經營之列。因此,當獸藥銷售轉向電商平臺,平臺也應切實擔起主體責任。其不僅需要對獸藥生產資質、生產批文、銷售資質、用藥指導資質等加強審核,而且應該大力治理違法掛證、假證開店、人證不符等亂象,這不僅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更是為了維護電商平臺自身的信譽——無論如何,電商平臺不能淪為偽劣獸藥的集散地。
伴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fā)展,電商市場容量不斷擴大,行業(yè)監(jiān)管也日趨完善。此次特大生產、銷售偽劣獸藥案的曝光,不失為一種提醒:獸藥網絡銷售方興未艾,只有凝聚起監(jiān)管部門和平臺企業(yè)的管理合力,才能確保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切實維護公共利益。(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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