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規(guī)制委員會7日向東京電力公司發(fā)放了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設施驗收合格證。這意味著,日本政府不顧國內(nèi)外強烈反對,朝著排污入海計劃又強行邁進了一步。為了增加所謂“合理性”,日本內(nèi)閣官房長官松野博一聲稱,日方排放氚的濃度標準,遠遠嚴于中韓等國。他還說,日方將依據(jù)“科學”觀點作出解釋。
核污染水就是核污染水,日方怎么編也改變不了這一本質(zhì)。人們反對的是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從來沒有反對核電廠正常運行排放。日方打著“偽科學”旗號混淆視聽,那不妨就從科學角度來說一說,福島核污染水與核電站正常運行排水,到底有什么本質(zhì)不同。
從來源上看,福島核事故是最高級別的核事故,它產(chǎn)生的污染水來自于流經(jīng)熔融損毀反應堆堆芯的冷卻水、地下水和雨水等,含有大量核裂變產(chǎn)生的放射性核素。而世界各地核電廠的核廢水主要來源于工藝排水、化學排水、地面排水、淋浴洗衣排水等,屬于正常運行排水。
來源的不同,決定了放射性核素種類的不同。日方一直強調(diào)對氚的凈化處理能力可靠,但實際上,福島核污染水中還有比氚危害性大得多的放射性核素。《國際銳評》向有關專家了解到,福島核污染水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包括氚、碳-14、鈷-60、鍶-90、碘-129等。其中,氚的半衰期約13年,碳-14的半衰期則超過5000年。相比之下,核電廠正常運行排放的水沒有直接接觸核燃料芯塊。
更令人擔憂的是,福島核污染水中有這么多放射性核素,很多卻沒有有效的處理技術。根據(jù)日方自己公布的數(shù)據(jù),它采用多核素處理系統(tǒng)(ALPS)處理的核污染水,約70%沒有達到排放標準,需要再次凈化處理。國際原子能機構近日發(fā)布的評估報告也承認,ALPS“不能去除核污染水中的所有放射性核素”。而且,日方排污入海時間長達30年甚至更久,造成的環(huán)境災難可能無法逆轉(zhuǎn)。相比之下,核電站正常運行排水遵循國際通行標準,經(jīng)處理、檢測達標后有組織排放,而且排放量遠低于規(guī)定值。
可見,日方拉誰來“背書”、編造怎樣的說辭,都不能把核污染水變成正常水,也不能推卸掉將核擴散風險轉(zhuǎn)嫁給全人類的責任。它想偷換概念來混淆視聽,只會讓自己更理虧;它打著“科學”旗號想為排污計劃披上合理的外衣,結果站到科學的對立面。
“核事故產(chǎn)生的放射性物質(zhì)絕不能被排放,留下干凈的海洋是我們這代人的責任?!?這是日本市民團體代表谷雅志的呼聲。福島縣等地多個市民團體7日宣布,已有25.4萬人簽名反對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和韓國媒體進行的聯(lián)合調(diào)查顯示,8成以上韓國民眾不贊成日方排海。太平洋島國、菲律賓、印尼、南非、秘魯?shù)葒癖娺B日來也紛紛發(fā)聲抗議。這說明,日方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做法不得人心。
為了節(jié)省開支,日方把太平洋當成下水道,欠下的是一筆深重的“道義債”和“良知債”。它現(xiàn)在要做的,不是打著“偽科學”旗號混淆視聽,而是真正尊重科學、尊重事實,認真履行國際義務,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理核污染水。如果日方執(zhí)意推進核污染水排海,必將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
(國際銳評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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