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央視網消息:據(jù)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為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guī)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規(guī)定,浙江省政府決定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檔2490元、第二檔2260元、第三檔201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第一檔24元、第二檔22元、第三檔20元。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fā)〔2021〕22號)同時廢止。
四、請各設區(qū)市根據(jù)所轄縣(市、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選擇確定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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