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為中心彰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價值追求 政法系統(tǒng)代表委員熱議法律援助法實施
本報記者 杜洋
“法律援助法的出臺,第一次將法律援助立法上升到國家立法層面,具有里程碑意義?!比珖舜蟠?、江蘇省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黨委書記車捷對《法治日報》記者說。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意味著法律援助工作翻開了新篇章。
近日,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為法律援助法的實施“點贊”,并對其實施提出建議和期許。
以人民為中心應援盡援
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法律援助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也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法律。
“法律援助法確立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律原則,出臺和實施該法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權利得到平等實現(xiàn),維護經(jīng)濟困難群眾和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必將有力地促進司法公正,維護憲法的權威?!比珖舜蟠怼⒅腥A全國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廣東省律師協(xié)會會長肖勝方說。
去年以來,廣東省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律師積極學習貫徹法律援助法,舉辦相關培訓,開展微信公眾號專項答題,組織評選“廣東省2021年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一村(社區(qū))一法律顧問、“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等工作,深入營造全社會參與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圍。
車捷介紹說,法律援助法實施后,江蘇省相關部門迅速落實法律相關規(guī)定,取消法律援助經(jīng)濟困難證明,改為申請人說明法律援助經(jīng)濟困難狀況并實行承諾,以便民減證來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律原則。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導支隊副支隊長、三橋派出所副所長楊蓉對記者說,在法律援助法實施后,山西省根據(jù)工作需要,在鄉(xiāng)鎮(zhèn)、村居等基層單位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聯(lián)絡點,就近受理群眾的法律援助申請,提升援助能力,并強化監(jiān)督管理,確保援助質量。
“法律援助機構還大力加強與教委、工會、婦聯(lián)、殘聯(lián)等部門的聯(lián)動協(xié)作,大力加強和規(guī)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完善服務標準,形成工作合力,實現(xiàn)資源整合,優(yōu)勢互補,暢通法律援助渠道?!睏钊卣f。
全國政協(xié)委員、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主任楊玉芙律師認為,法律援助法的出臺實現(xiàn)了公民平等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對于推動“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以實現(xiàn)、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法,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體現(xiàn)?!比珖f(xié)委員、全國律師行業(yè)黨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監(jiān)事長呂紅兵說。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公安廳物證鑒定管理處副處長陳林認為,法律援助法的頒布實施將人民群眾享受公共法律服務的權利提升到了法律保護層面,表明了黨和國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決心。
積極履行律師法援義務
“律師是司法實踐的重要參與者,在積極參與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和值班律師工作中,我們通過為刑事案件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幫助,促進司法公正,維護法律權威,讓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更有信心?!避嚱菡f,要始終把人民群眾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民之所憂必念之、民之所盼必行之,圍繞就業(yè)、環(huán)境、養(yǎng)老、醫(yī)療等民生關切,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呂紅兵也認為,法律援助法的實施,為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撐和保障,從而體現(xiàn)人民律師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追求。
“拿我自己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來說,我們將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和提供律師公益法律服務作為新律師培訓的入門課。一方面,從律師職業(yè)道德的角度、從法律援助義務和社會責任的角度進行教育;另一方面,對新律師進行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務的業(yè)務知識培訓?!眳渭t兵說,今年春節(jié)期間由年輕律師自編自演,推出的11幕話劇《代理人》,生動演繹老律師曾經(jīng)為受害者家屬無償代理的“老虎吃人案”,讓年輕律師在潤物細無聲中體會并傳承老律師的人民情懷。
呂紅兵表示,切實履行律師法和法律援助法規(guī)定的義務,踐行人民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價值追求,從而實現(xiàn)自己的職業(yè)價值與人生價值。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法律援助工作會取得很好的社會效果。”全國政協(xié)委員、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袁愛平律師認為,律師要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宗旨,恪守職業(yè)道德,提供符合標準的專業(yè)服務,切實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完善措施提高服務質量
法律援助是無償?shù)?,并不意味著可以降低法律援助服務標準。那么,如何確保法律援助的質量和效果呢?
“絕對不能走形式!”袁愛平對記者著重強調(diào)。
“根據(jù)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法律援助人員支付法律援助補貼。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法律援助服務的監(jiān)督,制定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標準,通過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定期進行質量考核。”陳林認為,法律援助補貼標準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法律援助人員的付出,這樣有助于提升律師參與法律援助的積極性。
車捷認為,要依法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依法拓展法律援助服務領域、服務內(nèi)容和服務形式,繼續(xù)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以“普惠均等優(yōu)質高效”為目標,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增強困難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和滿意度。
在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實施方面,楊玉芙認為,法律援助機構要履行好法定職責,把好法律援助條件的審查關,確保符合法援條件的群眾及時得到法律援助?!耙獔詻Q防止不符合法援條件的人違法濫用法律援助資源,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平。”
陳林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將法律援助相關經(jīng)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法律援助專門基金,通過引導社會捐助擴大基金池。同時,建立對提供法律援助捐贈的相關人士和企業(yè)稅收優(yōu)惠制度,落實法律援助補貼免稅的規(guī)定,激勵更多高水平法律人才參與法律援助事業(yè),從而提高法律援助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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